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江城工管(2014)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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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考核及相关规定修订版
一、总则
1、为了合理评价监理部及监理人员的工作成绩,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管理,推动监理人员能严格履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改进监理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概述
1、考核对象:①本制度适用开工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②监理费在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③工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项目;监理项目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标准也必须参加考核(仅符合一项不参加考核),但正进入竣工验收收尾阶段不作为考核对象。
2、考核形式: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终排名考核。
1)、季度考核:第一、三季度为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将结合巡视检查(巡视检查按江城工管(2013)字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一),对监理部进行专项检查、考核。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监理资料、监理服务工作质量;具体考核内容按附件(二)中的《各专项检查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季度考核时间及专项检查内容随机,每次检查至少针对上述一项内容进行考核,每个项目每季度至少考核一次。
2)、半年考核:第二、四季度为半年考核。半年考核将对监理部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考核。检查内容按附件(三)中的《监理部综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3)、年终排名考核:公司将在年底对所有参与考核的监理部,依据其当年度的季度考核及半年考核的平均得分进行排名,排名前三的监理部将额外予以奖励。
三、季度考核
1、监理部人员季度考核结果分为五级:
考核等级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不合格 |
考核得分 |
100-90分(含90分) |
90-85分 (含85分) |
85-80分 (含80分) |
80-75分 (含75分) |
75分以下 |
2、对监理人员的考核由工程管理部及总监共同对专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结合业主评价做出评分。取消总监对监理人员原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中相关内容考核得分视同为该监理部季度得分(如考核多项内容,取最小值作为该监理部季度得分参与年终排名)。
3、监理部人员季度考核奖惩额度如下:
1)总监应明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和分工,并将详细的分工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备案。
2)季度考核奖金额度:总监—800 元/月;专监—400 元/月;监理员—250 元/月。
3)季度考核奖金发放标准:优秀--被考核监理人员奖金100%;良好--被考核监理人员奖金80%;一般--被考核监理人员奖金50%;较差--被考核监理人员取消奖金;不合格--被考核监理人员扣除季度工资5%。本季度未检查项的相关监理人员及总监的考核奖金暂不发放,保留至下季度的半年度综合检查时,依据项目综合检查情况,并结合业主的评价进行打分,参照以上季度考核奖金标准予以补发。
四、半年考核
1、半年考核结果等级:根据各类考核的最终得分,划分为五个考核等级。如下表:
考核等级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不合格 |
考核得分 |
100-90分(含90分) |
90-85分 (含85分) |
85-80分 (含80分) |
80-75分 (含75分) |
75分以下 |
2、半年考核标准:监理部需运行半年及以上
3、半年考核奖惩额度如下:
1)、半年度考核奖金组成为:季度考核奖金+绩效奖金
2)、绩效奖金基数为4000,各项目监理部应根据人均产值确定,具体奖金数额=奖金基数×奖金系数;人均产值低于成本部核算的标准时,则绩效奖金系数为0.8;人均产值达到成本部核算的标准时,则绩效奖金系数为1;人均产值每超过成本部核算的标准10%时,则绩效奖金系数增加0.2;当人均产值超过成本部核算的标准50%(不含50%)以上时,则绩效奖金系数为3。
3)、绩效奖金:半年度检查考核成绩优秀的,方可获得绩效奖金。
4)、绩效奖金发放标准:绩效奖金由总监按监理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并书面将分配方案报公司,由公司统一进行发放。凡在该监理部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的监理人员,均有资格获取绩效奖金,但以下情况除外(①如该监理人员因工作态度不端正或业主对其工作不满意并向公司投诉;②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检查时,因本人分管的工作不到位导致被主管部门处罚,当事人不仅不能获得绩效奖金,还要按公司相关制度另进行处罚)。工作不满三个月,但表现较为优秀的监理人员,总监仍需考虑发放绩效奖金(离职人员除外),总监应根据本人的工作时间长短予以适当补发。
4、季度考核奖金及发放标准按以上标准执行。
五、年终排名考核
1、年终排名条件:监理部参与年终排名评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本年度内至少参与一次季度考核和一次半年度考核;②至少有一次季度考核或半年度考核得分等级为优秀。
2、年终排名计算方法:公司在年终时将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监理部按当年所有考核项平均分进行高低排名。
3、年终排名奖励:对排名第一名的监理部将给予20000元奖励;对排名第二名的监理部给予10000元奖励;对排名第三的监理部给予5000元的奖励。若前三名的平均分低于80分,则取消奖励;若出现并列仍按以上标准发放奖励。奖金将按总监所提交的分配方案,在年终员工大会时,以现金形式发出。
六、考评一票否决项
在考评期内,凡所管辖施工标段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监理部,季度或半年度考评为不合格并不能参加年终排名。
1、发生死亡事故;
2、发生重伤3人(含)以上的安全事故;
3、因监理不力发生施工造成地面沉降过大引起的周边建(构)物倾斜或开裂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安全、质量事故;
4、因监理不力发生施工引起的水、电、气、热、通信等管线断裂或停止使用,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安全、质量事故;
5、发生火灾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
6、发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其它事件;
7、因监理工作问题被市建委、建管处、质监、安监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七、考核的组织及要求
季度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工程管理部牵头,负责制定考核计划与时间安排,会同总工办、办公室、确定考核组成员,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考核前明确考核组成员分工,统一考核尺度,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对各监理部、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考核。
考核后考核负责人对考核情况汇总分析,对现场存在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形成考核报告,报总经理、董事长并在公司群上予以通报。监理部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整改,并携带整改回复单至公司总经理处汇报,如未及时整改或未及时向公司汇报整改情况的,则取消该监理部总监及相关责任人的考核奖金。如监理部连续2次未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也未向公司总经理处汇报,则取消该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考核奖金;如监理部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对总监及主要扣分项的专监或监理员停发工资,由公司组织考核答辩,经考核答辩合格者可重新发放工资,仍不合格者下调工资或辞退。公司总工办在巡视检查时,如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则监理部应在一周内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汇报至工程管理部,如总工办未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则监理部应在7天内及时向工程部电话汇报。如未能及时整改回复,则公司将在季度检查或半年度检查时在最终得分中给予扣除5分的处罚。
八、考核公正性要求
在各项目考核过程中,考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不得徇私舞弊。被考核人有权向公司总经理处投诉。如发现确有不认真负责、不实事求是的行为,将对考核小组给予经济处罚,此项处罚内容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九、甲方奖励项目要求
所有监理项目中,凡监理合同中已与甲方约定,由甲方对监理部考核并发放奖励且该奖励费用是包含在监理费用中的项目监理部,公司仍对其进行季度考核和半年考核,但不发放奖励,仍适用相应处罚条款,此得分仅作为年终排名依据,可以参与年终排名奖励。
十、奖励及处罚执行时间:
监理部的考核奖励及处罚均于全部考核工作结束后的次月20日执行。
十一、监理资料归档要求:
1、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归档规定明细见附件四;
2、要求各监理部总监或总代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结束后十天内,将该工程项目一套完整的监理竣工资料交公司管理部验收归档;
3、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从该工程建设开工起项目总监或总代缴纳2000元监理资料保证金(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新开工项目在签署工程开工报告的次月,总监或总代缴纳2000元监理资料保证金,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前已开工项目,在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后,总监或总代缴纳2000元监理资料保证金)。保证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待该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完整的监理资料归纳完毕,归还保证金并奖励500元。
十二、监理费收取要求情况:
1、监理部如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取监理费,则在考核时给予总分增加2分的奖励;
2、如因监理部工作原因,导致监理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取,则在考核时,给予总分减少3分的处罚;
3、总监或总代应定期与公司财务部联系,汇报工程节点以及是否需要开据发票,并且在开据发票后的一周内及时向财务部汇报监理费收取的情况。否则在考核时,给予总分减少3分的处罚。
4、未能及时收回监理费,但及时跟财务沟通汇报的,则不予扣分。该分数仅为监理部考核分。
十三、对小型项目要求
本文件生效后新开工的小型项目(凡不符合本制度中所规定考核条件的项目均视同小型项目)考核办法由项目总监与工程管理部制定,公司将同总监确定奖惩总额,待工程监理费收取完毕后一次性发放。如未制定考核办法则视同放弃奖励。
十四、本文件规定执行时间:
本考核办法自2014年 5 月13 日起执行,以往文件如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江城工管(2012)字9号、江城工管(2013)字5号文作废。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2日
附件一.江城工管(2013)字2号文
附件二.监理部季度专项检查、考核表
附件三.监理部半年综合性检查、考核表
附件四.工程建设监理资料归档规定明